研究背景
在一次小组合作后的收益分配中,如果来自自己团队和其他团队的两个人提出了完全相同的方案,我们会同样看待他们吗?如果对方的分配并不公平,但我们之后还需要继续与他合作,我们是否仍会立即惩罚?
这些问题提示我们,惩罚决策并不只是对公平与否的简单反应。对方属于哪个群体、双方未来是否还会互动,都可能改变人们对公平相关行为的理解,以及是否愿意付出代价惩罚对方。基于此,两项研究分别从“既有群体身份 ”和“未来互动预期 ”出发,结合计算建模与功能磁共振成像,考察社会关系线索如何影响反应性惩罚与主动性惩罚。
反应性惩罚是指个体面对不公平分配时作出的惩罚反应;主动性惩罚则指即使面对公平或相对公平的分配,个体仍选择付出代价削减对方收益的行为。

研究设计
研究一以2 (群体成员身份:内群体, 外群体)×2(分配公平性:公平, 不公平) 被试内实验设计为基础,招募57名健康成年人,采用第二方惩罚范式,探究群体成员身份如何影响反应性惩罚与主动性惩罚中代价高昂的惩罚决策。首先被试需完成时间估计任务以得到后续用于分配的游戏金币,随后被试与不同国籍的玩家(中国人-内群体,韩国人-外群体) 进行多轮金钱分配游戏。被试作为应对者,看到对方玩家的分配后可以选择使用自己的金币来扣除对方的金币。被试使用1个金币将扣除对方3个金币(图1)。

图 1 任务流程与实验设计 (A)阶段一被试通过完成时间估计任务与其他玩家共同获得金币奖励;阶段二被试接受分配者提出的分配方案,并决定如何惩罚分配者。(B)上方为内群体条件下的试次时间轴,下方为外群体条件下的试次时间轴。(C)实验采用2(群体成员身份:内群体,外群体)×2(分配公平性:公平,不公平)被试内实验设计,四种实验条件以伪随机顺序呈现。
研究二招募30名健康成年人,完成包含第二方惩罚和第三方惩罚的独裁者博弈任务。第二方惩罚中,参与者直接接受分配者提出的方案,并决定是否惩罚分配者;第三方惩罚中,参与者作为旁观者,代表另一位接受者决定是否惩罚分配者。两类任务的先后顺序在参与者之间进行了平衡(图2)。
实验操纵了两个主要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未来互动预期:有些分配者被设定为之后还会再次互动的对象,另一些分配者则在本轮任务结束后不再互动。第二个因素是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包括公平分配与不公平分配。参与者每花费1个金币,同样可以使分配者损失3个金币。
由此考察,未来互动预期是否会改变参与者对公平和不公平行为的主动性和反应性惩罚。

图 2 实验设计与实验流程图 (A) 被试作为第二方接受分配者的分配方案,并决定如何惩罚分配者。(B) 被试作为第三方,代表另一位接受者决定如何惩罚分配者。(C) 第二方惩罚与第三方惩罚的序列顺序在被试间进行平衡。(D) 无未来互动预期分配者条件下的试次时间轴。(E) 有未来互动预期分配者条件下的试次时间轴。
研究结果
研究一发现无论分配是否公平,被试对外群体分配者施加更为严厉的惩罚,并对外群体分配者表现出更强的劣势不公厌恶,更强的相对优势偏好与更低的伤害敏感性。
群体成员身份通过可分离的计算神经机制调节两类代价性惩罚中的群际偏见:反应性惩罚偏见与个体对内群体劣势不公厌恶程度下降以及对内群体成员的前额叶皮层反应增强有关 (图3A-C),这可能反映了与亲社会联结或归属相关的价值调节过程;主动性惩罚偏见与个体对外群体相对优势的偏好增强以及对外群体的背侧前扣带皮层反应增强 (背侧前扣带皮层-腹侧纹状体,背侧前扣带皮层-丘脑功能连接增强) 有关 (图3D-F),这表明认知控制过程更多地参与了价值决策。

图 3 神经活动、计算参数与惩罚行为之间的关联 (A)全脑回归分析。考察个体面对不同群体分配者时劣势不公厌恶的差异与面对不公平分配时神经反应之间的关系。(B)全脑回归分析和简单效应分析所识别出的mPFC激活簇之间的空间重叠区域。(C)劣势不公厌恶(α)完全中介了mPFC激活与个体面对不公平分配实施反应性惩罚的关系。(D)全脑回归分析。考察个体面对不同群体分配者时相对优势偏好的差异与面对公平分配时神经反应之间的关系。(E)全脑回归分析和简单效应分析所识别出的dACC激活簇之间的空间重叠区域。(F)相对优势偏好(β)完全中介了dACC激活与个体面对公平分配实施主动性惩罚的关系。
研究二结果显示,在无未来互动预期的条件下,参与者表现出更强的挑衅敏感性,并实施了更严厉的反应性惩罚 (图4 A&D)。挑衅敏感性的变化与dACC反应增强相关,提示冲突监测相关过程可能参与了这一决策 (图 5B)。

图 4 参数估计和中介分析结果 (A)对于无未来互动预期的分配者,参与者的挑衅敏感性(α)高于对有未来互动预期分配者的挑衅敏感性。(B)对于无未来互动预期的分配者,参与者的相对优势偏好(β)高于对有未来互动预期分配者的相对优势偏好。(C)对于有未来互动预期的分配者,参与者的伤害敏感性(λ)高于对无未来互动预期分配者的伤害敏感性。(D)在不公平分配条件下,挑衅敏感性完全中介了互动预期与反应性惩罚之间的关系。(E)在公平分配条件下,相对优势偏好完全中介了互动预期与主动性惩罚之间的关系。
此外,被试对无未来互动预期的分配者表现出更强的相对优势偏好和更低的伤害敏感性,促进了更强的主动性惩罚(图4B, C&D);其中,相对优势偏好的增强与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lPFC)活动减弱显著相关(图 5C)。
研究还初步观察到一种可能的“集体报复”倾向:当前分配者与先前违规者来自同一群体时(例如都是再次互动的对象),即使当前分配公平,参与者也倾向于对其实施更高强度的惩罚。该行为与颞顶联合区(TPJ)和dlPFC等区域的活动变化相关,这些区域通常与社会认知和认知控制过程有关。

图 5 主观效用与参数值调节的脑区反应 (A)与主观效用调节的相关脑区。(B)在不公平分配条件下(无未来互动预期 vs. 有未来互动预期),与挑衅敏感性(α)变化相关的脑区。(C)在公平分配条件下(有未来互动预期 vs. 无未来互动预期),与相对优势偏好(β)变化相关的脑区。(D)挑衅敏感性的跨被试相似性与激活模式相似性之间的相关分析所揭示的脑区。(E)相对优势偏好的跨被试相似性与激活模式相似性之间的相关分析所揭示的脑区。(F)伤害敏感性的跨被试相似性与激活模式相似性之间的相关分析所揭示的脑区。
01惩罚并非只发生在不公平之后
两项研究都成功区分了两种惩罚:一种是 “你对我不公,我愤怒反击” 的反应性惩罚(针对不公平分配);另一种是 “你虽然公平,但我出于某种动机仍要惩罚你” 的主动性惩罚(针对公平分配)。这打破了 “只有遇到不公才惩罚” 的传统认知。
此外,两项研究通过计算建模,都分离出了相同的核心动机机制:反应性惩罚主要受 “劣势不公厌恶/挑衅敏感性(α)” 驱动,也即对 “我拿得比你少/被你挑衅” 的不满;而主动性惩罚则主要受 “相对优势偏好(β)” 和 “伤害敏感性(λ)” 驱动,也即 “我想保持优于你的优势”,以及对“伤害他人”的顾虑降低。并且,在面对不同的社会关系线索时,都涉及了共同负责评估社会关系的内在价值的前额叶相关区域,这一区域会通过调节个体对不公或公平的内在厌恶/偏好;而在涉及冲突加工、认知控制与理性决策时,前扣带回和顶叶相关脑区都发挥了关键的调节作用。
02对方是谁:群体身份重塑行为的意义
群体身份是一种建立在社会分类基础上的关系线索。研究一表明,它能够在分配结果之外改变个体对互动对象的价值评估,并与劣势不公厌恶、相对优势偏好和伤害敏感性等动机成分的变化有关。
这意味着,惩罚并不完全由 “对方是否公平” 决定,也会受到 “对方是谁” 的影响。同样的分配方案,在内群体和外群体情境中可能被赋予不同的社会意义。不过,本研究使用中国人与韩国人的国籍线索来操作内外群体,因此结论首先适用于这一具体群体情境,不宜直接推广到所有类型的群际关系。
03是否再见:未来互动改变惩罚的权衡
研究二表明,当未来不再互动时,参与者更容易表现出较高的挑衅敏感性,并实施更强的反应性惩罚;在公平分配情境中,无未来互动预期也与更高的相对优势偏好、更低的伤害敏感性以及更强的主动性惩罚有关。
这一结果说明,未来关系并不是惩罚决策的附加背景,而可能改变人们如何权衡当前报复、相对地位、伤害他人的顾虑以及后续合作机会。研究中初步观察到的“集体报复”倾向也进一步提示,人们有时会把对先前违规者的不满迁移到同群体的其他成员身上,但这一发现仍需更严格的复现证据。
研究总结
两项研究共同表明,代价性惩罚需要放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与互动背景中理解。人们不仅会问 “这个分配公平”,也会在意 “对方是谁” 以及 “以后是否还会继续互动”。这些社会关系线索会改变惩罚行为,并与不同的潜在动机和神经活动模式相关。
研究深化了我们对社会惩罚多重动机的理解,也为解释社会关系如何塑造规范执行与群体冲突提供了新的实证线索。
原文链接:
原文1:
Liu, Z., Huang, C., Liu, C., Yu, N., Gu, R., & Feng, C. (2026). Dual neurocomputational mechanisms underlying intergroup bias in costly punishment. NeuroImage, 121996.
链接: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053811926003113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孜拓与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黄创冰为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华南师范大学封春亮副教授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古若雷教授为共同通讯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刘宸岑和俞倪蕊也承担了重要工作。
原文 2:
Huang, C., Zhou, X., Liu, F., Yang, B., Zheng, Z., Li, X., ... & Feng, C. (2026). Neurocomputational Mechanisms Linking Future Interaction Prospects to Reactive and Proactive Costly Punishment. Neuroscience Bulletin, 1-21.
链接: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2264-026-01647-w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创冰与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周杏梅为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华南师范大学封春亮副教授为通讯作者,北京师范大学罗跃嘉教授对本研究给予了重要指导与支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郑梓鑫,硕士研究生刘飞隆、杨斌杰、李晓晴和尹一洁也承担了重要工作。
文章来源: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08097f07da0bb7557e401c4547976563